近日,自治区农业厅公布了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结果(桂农业发2016[65]号),对全区151家到监测期的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进行监测,共有95家企业通过监测,35家企业延期一年监测,21家企业取消重点龙头企业资格。我市粮油加工企业有2家通过,1家被取消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我市桂林力源粮油食品集团公司、桂林金土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两家粮油加工企业通过监测,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有效期延续至2018年12月,有效期内可继续享受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待遇。
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每隔两年监测一次,通过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监测,可以促进企业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科技水平,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带动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目前我市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粮油加工类)共有4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粮油加工类)有1家。(流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