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2016年度桂林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结果,我市雁香米业有限公司、永福迎福米业有限公司、桂林玉基米业有限公司、桂林九提香米业有限公司、全州利鑫米业有限公司等五家粮油加工企业通过监测,可以保持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继续享受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优惠政策,有效期至2019年10月。
桂林李大伯米业有限责公司因自动放弃监测,被取消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也不再享受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优惠政策,并在三年内不得申报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三个等级。对评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监测继续合格的企业,可以使用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并在基地建设、原料采购、设备引进、产品出口、企业贷款等方面可享受国家、省、市的帮扶政策和优惠待遇。
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和淘汰机制,做到可进可出,一次评定两年有效。对于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流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