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收购资格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桂林市粮食收购许可证核查管理规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粮食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于2016年3月24、28、29日,由分管副局长带队,组成4人检查小组,对全县粮食收购企业粮食收购许可证及经营情况进行为期三天的检查。
这次粮食收购许可证核查工作主要是对储粮企业领取《粮食收购许可证》后是否正常开展粮食收购经营活动,是否歇业或长期停业;是否有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粮食收购许可证》现象;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粮食收购政策;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和粮食出库质量检验台账,台账是否规范、真实等情况进行核查。经过检查我县各粮食收购企业没有出现违法违规使用《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现象,均通过年度核查。(阳朔县粮食局 彭艳)